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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公告时间:2023-03-11 文章内容
经泉州市委批准,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,市委巡察二组自2023年3月10日起对市教育局(含市直中小学、幼儿园)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。巡察的主要对象是:市教育局(含市直中小学、幼儿园)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以及其他市管干部。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,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、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,以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、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,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,紧扣“四个更大”重要要求,紧盯权力和责任,围绕“三个聚焦”,“严、准、实、稳”查找政治偏差,督促被巡察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,为扛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力军担当,加快建设21世纪“海丝名城”,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泉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。 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:18105955192(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:00-20:00);设立专门邮政信箱:福建省泉州市A056号,同时在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23对面位置和市直中小学、幼儿园校门附近设立联系信箱。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,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教育局(含市直中小学、幼儿园)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处理。 特此公告。 中共泉州市委巡察二组 |